2023年5月,《碳边境调节机制》(简称“CBAM”)正式发布,其范围涵盖钢铁、水泥、铝、化肥、电力和氢。
过渡期(2023年10月-2025年底)
基本要求:进口到欧盟的征税产品提供碳排放报告,无征税要求报告频率:需提供季度及年度碳报告
注意:第四季度报告提交时间点是2025年1月31日前。
征税期(2026年期)
实际征收碳关税
强制认证要求
CB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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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CBAM过渡期,有固定申报期间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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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有固定的申报时间。 在过渡期,CBAM申报人(欧盟进口商)应在每季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CBAM报告。 1、首次碳排放报告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。 2、第二次碳排放报告提交时间点是2024年4月30日前。 3、第三次碳排放报告提交时间点是2024年7月31日前,以此类推报告提交时间。
2、向谁报送报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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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由授权申报人 (欧盟的进口商或间接海关代表)向欧盟CBAM主管机关报送报告,登录到欧盟过渡登记系统中,提交报告。 但授权申报人为了填写该报告,会向产品供应商要求提供相应的碳排放数据去做登录,所以为了顺利出口,建议相关出口商提前做好准备。
3、少量货物出口欧盟可以不用申报CBAM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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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在过渡期,欧盟对部分货品实施豁免(Exemptions)政策。 1、每批货物不超过150欧元;2、军事用途豁免;3、欧洲自由贸易区豁免的国家,不受CBAM的约束;4、电力进口有限豁免:当非欧盟国家与欧盟内部电力市场融为一体,且无该类电力产品的CBAM技术解决方案时,可享受豁免。
4、CBAM碳排放报告有误,可以修正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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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可以修正。 每季结束后2个月内可以修正CBAM报告。而过渡期前两次的报告有缓冲空间,可在第三季报告截止日前修正。
5、CBAM过渡期,申报人若没有如期申报或虚伪申报,会有处罚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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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会被处罚。 申报人若未如期申报或虚伪申报,按每吨碳排放量10-50欧元进行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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